他和她開始﹐是關乎兩個英文字母︰e和x。
事業如日中天的他﹐在新客戶的週年晚宴上﹐驚見女朋友跟前度男友同時出席﹐彼此當時拖著手。
女友一看見他﹐驚慌地甩開身邊人的手﹐場面異常尷尬。
不認不認還須認﹐女孩終於抱歉地說︰「我和ex﹐在數月前已經復合了!大家工作上朝夕相對﹐不知不覺又產生了感覺。」
聽完此句後﹐他一陣晴天霹靂﹐幾乎昏厥。
一輩子也未嘗過這樣的挫敗﹐從那天起﹐他便一直沈下去﹐沈至幽谷的最深之處﹐被谷底的磁石吸住沒法起來﹐他一厥不振﹐做事連連出錯﹐最終連升職的機會也丟了。 好不容易才恢復過來﹐自此以後﹐他對結識異性有一個特別的要求﹐女孩要是和ex仍有接觸機會的﹐一概不會接受﹐免得二人容易復合。
他和她尚未開始的時候﹐已經問得一清二楚﹕「你和ex-bf仍會常常見面嗎﹖」 「ex-bf﹖Oh, ex-boyfriend﹖他走了﹐在美國。」
聽完放下心頭大石﹐美國這麼遠﹐坐飛機亦要十幾小時﹐自己始終是近水樓台﹐應該可以看牢這條魚﹐他決定追求這女子。
關係如膠似漆﹐他們形影不離地過著甜蜜的日子。 一天下午﹐他在電腦內發現﹐女孩天天都用skype跟一個身在美國的男子聊天!
美國?他心裡不妙﹐這麼遠仍可藕斷絲連﹐他實在忘記了科技的便捷。
「這男人是誰?」他衝上去直問。
女孩支吾一會。
「是ex, 對嗎﹖」脾氣壞的他﹐差點想一巴掌摑下去。
「是呀﹐你這樣火大算甚麼﹗」
「你騙我...」他的怒手真的舉起來了。
「我沒﹐從一開始已經說過﹐我的ex在美國。」
「有了我﹐你還跟他一起。」
「他是ex﹐當然常常一起。」女孩瞪大杏眼看著他的手﹕「你之前沒聽清楚呀﹐是ex, existing 的ex﹐現任的男朋友啊。」
他打了一個寒顫﹐眼前一片昏花﹐休克了三秒。
自此以後﹐每看見ex這一個字﹐他就神經發作﹐抓緊拳頭久久不能鬆開。
~~~~~~~鄭雋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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