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富豪數落被遺棄的前度﹐說對方貪錢﹐又說現任怎麼好﹐決定和她結婚﹐以阻截前度將來爭產。講來講去﹐都離不開「錢」和「產」, 但純真的是﹐當中竟然有提到「愛」。富豪認為現任從不跟他要錢﹐幾十億都是他主動送的﹐證明這女人「愛」自己。
我們不過是局外人﹐當中有幾許兩小無猜的數星星數手指飲白開水吃麵飽實在不得而知﹐難得的是富豪原來這樣「純情」! 但一個人在希望別人愛自己之時﹐也要釐清箇中的矛盾。
1. 富豪出了名喜歡豪花一百幾十萬去追女人﹐使得女人心花怒放便投懷送抱﹐既然是用錢來吸引對方﹐吸到的自然就是愛錢的女人嘛﹐怎麼到頭來又埋怨女人貪錢!
2. 富豪不但三妻四妾﹐還覺得付了錢包養就可對身邊的女人指指罵罵﹐本來就視對方為一件買回來的物品﹐吃他的穿他的就要忍。用錢去擁有人﹐又不希望人要你的錢﹐這是什麼邏輯?
3. 不能否定﹐女人作為感情動物﹐對富豪也許付出過真愛﹐但愛的反面就是恨﹐當出現第三者的時候﹐她就恨你入骨﹐人被搶走了﹐還可以要什麼?不就是錢﹐錢在此時﹐是唯一的補償﹐也是一種最佳報復。
說到底﹐富豪現在有病﹐人老了病了就想到一切不外如是﹐只希望有個人照顧和愛自己﹐家財分盡也拼力找著一點點。而他的現任﹐心底裡貪與不貪也好﹐剛好就碰上這個時機﹐這就叫時也命也。
~~~ 鄭雋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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