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子是抄襲 ? 還是最成功的第二次創作 ?
文 : 韋 然
早陣子在互聯網上,看到有關一些討論到王澤的「老夫子」漫畫,是否抄襲自中國漫畫家朋弟原創的同名漫畫人物「老夫子」的文章。
在看罷這些文章之後,很為朋弟抱不平。但,當再看朋弟的「老夫子」漫畫和王澤的「老夫子」之時,又覺得王澤並沒有百分之一百的抄,二者的造形,也並不完全相同,只是近似,但王澤的改良版,又保持了原創者的部份特徵,如「老白薯」和「大番薯」的髮形,服飾,造形,還是超級相同。
嚴格來說,王澤是將朋弟的漫畫人物「老夫子」和「老白薯」,以「第二次創作」的模式再創作,並將朋弟的作品再加以改良而成自己的東西。在名稱上,「老夫子」的原名,是給王澤保留了下來,老夫子的死擋「老白薯」,則被易名為「大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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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改良版的老夫子,在60年代開始在香港正式登場,旋即成為香港朋友所喜愛的漫畫人物,經過王澤多年的努力,也成為了「家傳戶曉」的漫畫人物,甚至成為香港人的集體回憶。
在50-60年代,大家對「版權」的意識薄弱,「尊敬度」也不高,「抄襲」,「翻版」,都彷彿的是「半合法」似的,而copy right,也成了「copy」is 「right」,甚至在當年,也不懂得什麼是「創意工業」,而從事「類似創意」工作的朋友,「不多不少」都在向外國的作品,努力找尋「有用」的東西,移植過來,或作第二次創作,或「一抄了之」,在音樂、漫畫、以至小說,都同樣有過這一個現象。電視電台裡的節目,大家都在「借用」外國的笑話,當作自己的東西。「隨手拿來用用」,都是半合法的。
國際聞名的《梁祝協奏曲》,其實,也可以說是一個「第二次創作」的作品,曲中部份旋律,並非創作,而是從傳統越劇移植過來。我聽過其中一位有份參與創作的朋友說,那年代,他們在搶時間,而在創作的過程中,就是「拼命的抄」,在傳統的旋律中找尋可用的調子。
小克的「聾貓」漫畫,也可能是一個「第二次創作」的創作品,靈感來源,有可能是來自日本的「龍貓」。 但,小克的第二次創作,「原創元素」甚高,並非「抄過來」。
小克的成名,確是因為他的「第二次創作」。
有一段時間,他的「第二次創作」的歌詞,非常之受歡迎,甚至比原唱更受歡迎,歡迎到原唱者也「爭住」來唱這一些「創意甚高」的第二次創作歌詞。
可見「第二次創作」,也是好事。
王澤的老夫子,無擬也是成功的「第二次創作」,而不是「完完全全」的抄,在造形上,的確是給原作者「朋弟」的老夫子帶來了一個接近全新的臉目。這一種「第二次創作」,算不算「抄襲」,也是「各有各訂議」。不過,王澤的「老夫子第二次創作版」,令到老夫子聲名大燥,比起在朋弟上海年代的「老夫子」,名氣大得多了。
畢竟,這麼多年了 ! 如果「老夫子」的「第二創作者」能拿出勇氣,向老夫子的原創者說一句「道謝」,也是應該吧 ! 沒有朋弟的「老夫子」、「老白薯」,也就沒有王澤的「老夫子」、「大番薯」,這也是事實。
心結,還需當事人去解的 ! 可能由當事人向已離世的當事人一句說話,大家也許都可以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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