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三七分帳 鄉事派圖賣「祖堂地」分家內幕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嘅諮詢工作一開鑼,率先安排見鄉事派人士,就放寬俗稱「丁地」嘅「鄉村式發展用地」建築密度諮詢佢哋嘅意見。有關地帶原本預留來興建三層高嘅丁屋,據悉,鄉事派與土地小組主席黃遠輝會面時,多次表示希望政府開綠燈畀丁屋起四層或以上。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之後公開表示,可同時考慮釋放村界外嘅鄉村式用地,「官鄉合作」發展為高層丁屋及公屋,仲話鄉事派樂意「犧牲小我」讓出佔地幾公頃嘅上水天平山村起屋。
放寬丁屋發展密度對鄉事派有利,佢哋固然極力爭取,但同時籌謀緊另一個更肥嘅大計。據悉土地小組日前收到一封鄉紳寫嘅信,內容係游說政府收購新界「祖堂地」。所謂嘅「祖堂地」係指新界各族群祖先留低嘅公家地,不屬於個人擁有,族群內男丁都有業權,有說現時新界三分之一嘅土地係「祖堂地」,面積共約二千公頃。
消息人士講,鄉紳想賣「祖堂地」畀政府,講到底係佢哋想分錢。開價方面,據了解目前「祖堂地」嘅市價每呎約值一至三百蚊,但鄉紳們向政府開價一千蚊呎。
消息人士解釋,呢個訂價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嘅賠償機制,該機制將農地分為四級賠償呎價,由三百一十二蚊至逾一千蚊不等,「我哋o依家一律定為一千蚊係有根據。當然有價講嘅,但一定唔可以低過五百蚊呎。」
但同時,鄉紳們仲有一個附帶條件,就係要政府將日後落成嘅房屋,分三成利益畀原居民,「到底係分三成單位畀原居民,抑或分三成租金或賣盤收入,鄉紳們仍在考慮中。」佢哋解釋,《基本法》第一○五條講明,「徵用財產的補償應相當於該財產當時的實際價值」,「日後如果發展成私樓,呎價上萬蚊,但原居民只以呎價千元賣地,兩者差太遠啦,一定要對分先得。」
消息人士認為,呢個建議對政府也有好處,「政府搵地爆頭,只要肯買我們的祖堂地,就即刻達標。重點係咁做唔會畀人話係官商勾結,我哋又唔係發展商或大財團。只要日後集中用祖堂地興建公營房屋,市民得益,公帑自然使得其所,無理由會畀人鬧。」不過,亦有評論認為鄉事派嘅開價係趁火打劫唔討好。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諮詢工作一開始,主席黃遠輝就約見鄉議局,該局主席劉業強建議官鄉發展村界外嘅用地。

有指新界三分之一嘅土地係「祖堂地」,約二千公頃,鄉事派圖以呎價一千蚊賣畀政府。

鄉紳希望政府放寬丁屋發展密度,准丁屋起超過三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