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長大前 要擁有的經歷
今天的孩子普遍都愛甚麼?坦白說,除了愛打機是我肯定的以外,其他的都說不出來了。很多小朋友愛打機的程度,已經到了吃飯打、走路打、睡在牀上也打,真的是無機不歡。
我經常想,當我還是一個小朋友時,時間是怎麼打發的呢?不單止沒有手機,平板電腦,甚至連電視機也沒有,但今日回首,我的童年還是過得蠻快樂的。
看到一篇外國的文章,題目是孩子長大前應該擁有的一些經歷,倒值得香港的父母們也反思一下,到底自己的孩子,除了物質上的享受以外,還可以給他們一些甚麼呢!

1)萬聖節時去鄰居的家取糖。
2)交一位外國的筆友(註:這活動曾經在我青少年時,帶來無數驚喜和樂趣)。
3)擁有過一件心愛的玩具。
4)有機會接觸不同類型的歌手和音樂。
5)不拿傘在雨中漫步一次。
6)照顧或飼養一隻小寵物。
7)和其他同齡的小朋友去郊外露營。
8)學懂游泳。
9)學懂怎樣為自己的衣服縫上鈕扣。
10)在一些慈善活動中擔任義工。
11)到國外旅遊,或和其他兒童作文化交流。
12)看一次百老匯的歌劇。
13)欣賞一次煙花。
14)看過起碼一套經典電影(註:例如:《仙樂飄飄處處聞》The Sound of Music)。
15)協助執拾,並捐贈他們不要的東西給慈善機構。
16)嘗試一些比較刺激的活動,例如:笨豬跳(對於香港的父母,這一項的確不容易接受,我個人反為會推薦攀石,跳水等較為溫和的活動,當然要有專業導師在旁指導)。
17)參與一次舞台表演。
18)聽一次流行音樂會。
19)嘗試種植一些小盆栽。
20)學習烹飪一些自己喜愛食的東西。
21)嘗試自己賺錢去買一些自己想要的東西
22)學一門樂器。
23)看一次日出。
24)在爸爸或媽媽公司逗留一天,看看父母是怎樣工作的(註:我覺得這個主意的確很有趣,如果父母的公司容許的話)。
25)開一次難忘的生日會。
26)和死亡有一次近距離的接觸,例如:參加別人的葬禮。
27)過一個沒有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周末。
28)在郊外野餐。
29)嘗試創作一個故事。
30)參加一次有比賽性的活動,例如:唱歌,畫畫等。
雖然,每個家庭都有一套獨特的文化和取向,大部份活動都受父母的興趣影響,例如:喜歡打保齡球的父母,他們的孩子也很有可能接觸到這門運動,但無論怎樣,在孩子成長的十多年內,多點讓孩子接觸到不同的活動,對他們的身心發展,的確有正面的影響。
今天就開始行動吧,到孩子長大了,再叫他們陪你去玩,也不是那麼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