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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娛樂放題  > 娛樂追擊 2016 年 08 月 19 日

林穎彤親述慘爆窮史

《城寨英雄》中飾演被強姦慘死的「鑫鑫」,23歲小花林穎彤(Bella)人氣急升,成為新一代女神,廣告、商演陸續有來,一個月極速賺到六位數,搵到錢仲有錢剩。「鑫鑫」日前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就表示好滿足:「其實有冇能力置業,能否做女一亦唔重要,就算繼續做屋邨妹我都一樣咁開心,最緊要畀到單親媽咪一個安穩嘅生活,兩母女唔使再為錢擔驚受怕。」

唱過兒歌嘅Bella好鍾意唱歌,每星期佢都會去做運動練氣同鍛煉體能。

 

Bella因為鑫鑫一角而人氣急升,工作量都比以前多了很多。

不過,Bella就坦言上位後生活依舊,收工返屋企陪媽咪,唔使開工日子會去做運動,唔會亂使錢,繼續慳妹本色:「自細家境唔好,爸爸婚外情離家,留低兩姊妹同媽媽相依為命,媽咪母兼父職辛苦養家,所以我喺10歲開始做童星,中學時期做過眼鏡店Sales同Model半工讀幫補家計,17歲入TVB做藝員。好記得讀書時期長期被同學欺凌,同學唔Like我做Model,認定我扮晒嘢,上堂時會傳閱我影嘅Model相嚟品評,又拎住我做童星時嘅新聞去取笑我,對我冷嘲熱諷,雖然我好有性格唔理佢哋,但係唔好受嘅,所以喺學校冇乜朋友,平日只有一兩個『死黨』喺身邊。」

喺屋邨住咗23年,Bella同街坊好熟,出入好安心。

2009年夢想成真入到TVB做藝人,原來係噩夢開始:「因為頭兩年得六千蚊人工,仲要畀半份糧媽咪做家用,乜都要慳住使,甚至要問朋友惜衫借鞋開工,有時拍完嘢藝人吹雞去Gathering,因為冇錢唯有返屋企,自然埋唔到堆;又因為冇錢搭的士,開夜索性留喺電視城度宿,就算唔太方便都冇法。做藝人唔係想像中咁簡單,係要帶錢打工,最慘一次計錯數,公司突然叫我糧尾日子開工,我連屋企去電視城嘅車費都冇,又唔想伸手問媽咪拎,最後要變賣張負數八達通卡,拎住僅有嘅46蚊做車馬費,窮成咁諗起都好鬼驚。好彩年前《愛回家》嘅『酸妹』救我一命,開始有搵錢Job接,呢啲額外收入漸漸改善生活環境,其實兩母女只係追求基本生活(家姐已出嫁),o依家媽咪生活安定,我已好滿足,暫時我仲未有能力置業搬離葵芳屋邨,反正我都住咗喺度23年,同街坊都好熟,唔怕品流複雜,唔少街坊仲喺媽咪面前讚我好戲。」

 

 

對於「鑫鑫」得到大家喜愛,Bella話不止自己一個人的功勞,都要有賴劇本、剪接同埋前輩演員嘅幫助,如劇中爸爸就好好戲,做得夠晒賤格,大家先覺得『鑫鑫』身世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