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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時事  > 封面故事 2009 年 08 月 25 日

專溝報案女 先後犯強姦 警署淫魔有同黨

重點內容

轟動全港的旺角警署強姦案,被捕探員梁禮仲,上周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強姦及非禮罪,法官形容他是個知法犯法的「性獵人」,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八日,閱讀其精神及心理報告後才判刑。

執法先鋒變成變態淫魔,梁求情時聲稱,因受不住喪父及離婚等家庭壓力才犯案,但本刊追查發現,此案內情絕不簡單,這名曾做臥底的性獵人,原來在調派到旺角前,已有追求報案女子的前科。

更令人震驚的是,卑鄙淫警原來還不只梁禮仲一個,一名曾與他駐守深水埗的已婚同袍,便同樣以追求年輕報案女為樂,兩兄弟經常交換獵艷心得,結果上得山多終遇虎,齊齊因強姦罪成為階下囚。

在旺角警署強姦及非禮四名女子的梁禮仲,另涉十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將於今年十二月在區域法院審理。

與梁禮仲份屬好友的前警員蔡濟謙,去年因強姦女網友被告上法庭。

梁禮仲蔡濟謙常結伴獵艷

深水埗警署一名老差骨透露,梁禮仲本來駐守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於○六年獲推薦報讀刑事偵緝課程,同時被借調到深水埗偵緝部值日隊工作,就在那時結識了同樣剛調來的探員蔡濟謙。

兩人同好夜蒲,很快便成為酒肉朋友,落更後不時結伴往遣興獵艷。

公開交流獵艷心得

梁禮仲及蔡濟謙二人經常與熟落同袍談論「女朋友」,當中包括一些刑事案件中的事主,甚或是嫌疑人。梁禮仲與蔡濟謙追求報案女子愈追愈上癮,有人甚至聽過他們交換心得。

帶返警察宿舍施暴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玩女玩喪了心的蔡濟謙,第一次約會在網上結識的十八歲少女時,安排對方到其警察宿舍的單位見面,並將她施暴。

蔡事後被拘捕並送上法庭,但他堅拒承認強姦罪。今年一月十九日通過裁定他強姦罪名成立重判監禁七年。

同袍好友觸犯強姦罪,梁禮仲不單沒有醒覺,反而一步一步地陷入更瘋狂狀態。

一日侵犯兩少女

梁禮仲於○八年十一月十四日,牽涉一宗案件被調查的十七歲的少女A的非禮案。三日後,涉嫌非禮在一宗盜竊案被捕的十六歲少女B,以及○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非禮十九歲少女X,及曾到旺角警署報失手提電話的二十一歲女大學生C。

自強姦案發生後,警方管理層已督促警務人員,要嚴格遵守約見報案人或涉案者的指引。

長做臥底 是非難分

梁禮仲犯下震驚全港的警署強姦案,有犯罪學家認為,可能與他曾長時間擔任臥底工作有關。城巿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若一名警員曾當臥底,其心理狀態會比普通人複雜,大部分重複犯罪的犯人,特別是性罪犯都會「成癮」,不能自控地犯案,甚至喜歡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