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禮物,還是折現送現金?
作為學系裏的「親善先生」,每逢有同事結婚、孩子出生等,我都會買張賀卡,傳遞給一眾同事簽名和寫幾句恭賀說話,再每人夾幾百元,買份賀禮,聊表心意。近年,這個程序漸漸變得公式化,賀禮通常變成公司禮券,讓買禮物的人(即是我),方便快捷,不用費神,而收禮的人,又可以更具彈性,買到真正有用的東西,而不會得物無所用。
有次有位同事打趣的問,為甚麼不索性送現金,那豈不是更乾手淨腳?但送現金,心裏總有點不舒服,好似太過市儈俗氣,送禮券感覺總算良好一些,起碼同事結婚,我會揀送家電禮券,讓同事布置新居,當被告知是用來買了一部電視機時,心裏也較為踏實;相反,若然同事孩子出生,我則會揀送嬰兒禮品禮券,當看到嬰兒的可愛照片時,想像他所穿所用,自己都有點貢獻時,心裏也會有一絲暖意。

最近,翻看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Sandel)的一本書,《What Money Can't Buy: 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s》(中譯本《錢買不到的東西》),恰巧書中亦有一段,剖析送禮還是折現送現金的經濟和道德論爭。
作者首先舉出經濟學家的典型論據:「如果你假設人們通常都最了解自己的喜好,而送禮的重點是希望讓你的朋友或你所愛的人開心,那麼應該沒有任何禮物會比給錢更好。」
他又引述賓州大學一位經濟學家Joel Waldfogel新作的一段,再加以闡釋:「重點在於,別人在為我們購買衣服或音樂或任何東西時,不太可能比我們更會為我們選擇。」「相對於他們的支出原本可讓我們滿足的程度,他們的選擇反而是摧毀了價值。」這位經濟學家甚至進行了量化研究,結論是:「我們對收到禮物的估價,會比我們為自己買東西的價格低了約百分之二十。」他以此作為根據,計算出美國節日禮品支出帶來的「價值毀滅」總值,那是一百三十億美元﹗
但接着,好戲才出場,作者提出他道德上的反駁。他說:「禮物不只與效用有關。有些禮物所表達的人際關係是在連結、挑戰或重新闡釋我們的自我認同。這是因為友誼不只是朋友彼此互有助益,也是關於如何在彼此相伴之下,共同獲得個性與自覺的成長。就如同亞里斯多德的教誨:最好的友誼具有成長性、教育性。如果將朋友之間的所有贈予都予以金錢化,友誼就可能會因為充滿功利主義的基準而遭到破壞。」
舉個例,像父親買禮物送給兒子,究竟是送足球,還是送哪一本書?送足球可以在公園父子一起踢波,促進親子關係,也可以要他做多一點運動,讓身體強壯一點。送一本書,那應該是甚麼書?兒子在做人和修養上,有哪些值得改進的地方?
重點是選擇禮物的過程,父親需要花上心力,思考與兒子的關係,兒子的感受和需要,亦可借這個機會,向對方展現生活和成長的另類可能性,那就是父愛的體現,不只是像對待顧客一樣,被動的滿足對方的消費者喜好,而是要表達一種心意,一種祝願對方過着一種更美好人生的心意。
如果做父親的選擇送現金,那就顯得漠不關心,彷彿只是想花錢交差了事。
朋友,當你下次決定是送禮物還是折現送現金時,可考慮先看看這本書。其實,本書有趣的地方還有很多,稍後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