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個玩的遊戲規則
玩耍,是每個小孩子都愛的活動。
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成為小孩子的玩耍天地,事實上,適當的玩樂,可幫助小朋友的腦部及身體發展,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外國早已有用玩耍作為一種心理治療的工具:Playtherapy。
不過,玩也要遵守一定的遊戲規則,這些規則未必是一條一條的明文規定,但卻絕對是社會一般人所認同的。如果對這些遊戲規則毫不察覺,或明知故犯的話,輕則會惹人討厭,嚴重的可能會犯上官非,家長又怎可不一早向孩子說明呢!

六個玩的遊戲規則包括:
1.具破壞性的不能玩
甚麼是破壞性呢?
最近一宗港聞報道,幾個青少年為了貪玩,竟然放火燒巴士,令幾部價值高昂的汽車付諸一炬。無論這批青少年怎樣受到責備,損失已是在所難免;如果每一個小朋友都視人家的財產如無物,肆意地破壞來滿足自己的貪玩慾,這社會必定大亂。
2.具危險性的不能玩
還記得外國有小孩子發起和火車鬥快的遊戲嗎?他們站在火車軌上,待火車快將衝至,才在千鈞一髮間跳開,以證其膽量。如果你是父母,你看見這幕情景時,心情又會怎樣?生命,只有一次,可以玩嗎?
3.具侮辱性的不能玩
報載一個十六歲少男,為了貪玩,用銀色漆油塗滿一個十一歲男孩的全身,事件令人髮指。每個人也有尊嚴,無論富有或家貧的小孩,都不應受到別人如斯對待,一句「玩吓啫」也不能成為行兇的藉口。
4.具違法性的不能玩
例如讓小孩子揸大膽車,可能他會玩得很開心,你作為身後的家長,也會笑得很開心,但整個行為是觸犯法律,而且也是蠻危險的,還是不玩也罷。
5.具殘害性的不能玩
傷害小動物小昆蟲,是一件殘忍的事,但對於幼童來說,卻可能是一件好玩的事。因為,小孩子還未有同理心,不知道他們的舉動,會令小動物承受很大的痛楚。不過,作為家長,卻不可坐視不理,漠視一條小生命被摧毀。
6.具驚嚇性的不能玩
外國曾經發生一宗悲劇,一個青年為了和朋友開玩笑,戴上面具爬入友人的屋,結果被友人開槍射死。
玩,可以引致一條人命的損失。
我也曾親眼目睹一個同事為了貪玩,戴上恐怖面具,在辦公室內唬嚇弱質纖纖的女同事,誰知一個女同事受驚過度,跌坐地上嚎啕大哭,良久不能停止。
只為了一句:「玩吓啫」, 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