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深大眾對國家安全的認識 《國安法事件簿2》
香港電台第一台去年首次推出《國安法事件簿》節目,從專業法律角度,透過簡單易明的方式,闡述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加深大眾對國家安全的認識。節目播出後得到不少關注,內容亦獲不同政府部門選材作教學參考之用。港台今年再下一城,製作《國安法事件簿2》,進一步深入剖析《香港國安法》的各項重要條文。

《國安法事件簿 2》主持蘇紹聰律師﹙左﹚和陳澤銘律師﹙右﹚
《國安法事件簿2》監製張璧賢
《香港國安法》自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推出以來,引起各界關注,不少市民對此項新法律亦有疑問。香港電台第一台推出電台及電視節目《國安法事件簿》,希望透過節目主持: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律師和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律師,與政府官員、法律界人士及專家學者的訪談,讓更多市民理解《香港國安法》的內容細節,及其與我們日常生活的關係。相較於第一輯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將更集中探討《香港國安法》的執行情況,尤其採用經已審訊及定罪的案件為例,向大眾更詳細地解說箇中因由,以及各有關法律條文中值得留意的地方。
節目主持 蘇紹聰律師
《國安法事件簿》播放後,得到不少觀眾和聽眾的意見,要求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法院判決的情況做一個跟進節目,於是誕生了《國安法事件簿2》。對於《香港國安法》,要注意的地方是每個個案的事實背景都不一樣,所以在理解國安法某條文的適用問題時,必須先了解個別案件的事實背景,不能一概而論。

蘇紹聰律師
主持節目令我最難忘的是所有受訪嘉賓均準備十足,令節目內容非常豐富。可惜的是每集時間有限,只能剪輯後留下精華部分播出。在與嘉賓的訪問中,部分令我留下較深的印象,其中包括: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要求不要讓他預先知道訪問題目,因為這樣他會答得自然些;而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則讀出一些監獄中服刑人士寄給他的信件內容。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陳弘毅教授表示,在一些案件中,國家機密是其中一個不用陪審團的原因。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呼籲年輕人切勿挑戰法律底線,不少案例顯示罪名成立的判刑並不輕。
節目主持 陳澤銘律師
作為法律從業員,最不安的事是《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接近三年,有不少市民仍然對它一知半解。很多本地及外國評論仍然偏頗,結果造成市民更多誤解,覺得《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沒有言論自由,甚至有人認為政府可以隨便拘捕批評政府的人。而實際情況是,《香港國安法》下的四項罪類定罪門檻較高,法院繼續以普通法刑事原則審訊,而《香港國安法》亦有表明保障人權的條文。

陳澤銘律師
《國安法事件簿2》用真實案件去闡述,有助市民更加容易認識《香港國安法》,可以看到被告人實際上做了甚麼而被定罪。當然,解釋這些案件時要小心,因為畢竟沒有兩個案件的情況是完全一樣的。

資深大律師兼法律教授江樂士將詳細分析外國值得參考的恐怖活動罪案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指廿三條是《香港國安法》以外一項「欠交的功課」,必須要履行。
嘉賓訪談
受訪嘉賓份量十足,(按出場序)計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資深大律師及法律教授兼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前香港律師會會長熊運信律師、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立法會議員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陳弘毅教授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謂針對國家安全風險,必須要進行防禦、懲治和制止工作。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指中央對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具有根本的責任。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認為要有效推廣《香港國安法》,不能單靠警隊,各持份者也有責任。
真實案例
除了嘉賓訪談,節目將以真實案例,如唐英傑案、光城者案、賢學思政案、馬俊文案等,剖析《香港國安法》下各種嚴重罪行。收看節目,你會知道:
一、控方需否證明實際上有人受被告的煽動行為影響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能令被告人入罪?
二、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會怎樣對未成年罪犯判刑?
三、年輕人特別容易觸犯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年輕可以成為減刑的理由嗎?
四、被告如沒有採取實際行動來分裂國家,或沒有人響應被告的口號,會否構成煽動行為?
五、香港曾出現過哪些「恐怖活動」?現時的恐怖活動罪行有甚麽新趨勢?
六、哪些行為會被視為(或不被視為)具煽動性的意圖?市民需要注意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