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議會改革未定案 地區組織議論紛紛
今屆區議會任期尚餘不夠一年,政府對相關的檢討工作及未來發展等方向仍未有定案,卻又高調宣揚要做好地區工作,並責成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各區組織關愛隊。政府的舉動,令外界懷疑政府究竟是要「另起爐灶」?還是想方設法強化區議會功能?
最近有不少人直接向政府查詢,得到的回覆都是,政府正檢討區議會的產生方法及組成,不排除任何方式,包括讓三個地區委員會,即分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成員加入。
對於這些地區委員有可能加入區議會,有現任委員透露:「直接委任的可能不大,因為三個委員會的人數太多,沒有可能全數獲委任,最近政圈流傳的消息是由委員們進行互選,以選出一定人數成為區議員。」
由於一切未有結論,三個地區委員會的任期,已多次延任,由原本在今年三月底結束,但因應疫情一再次延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可是各地區委員與區議員,對不斷延任安排的反應十分兩極。

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委任。

政府近年銳意加強社區關懷。

地區行政改革方案仍未出台,區議會選舉機制會否改變仍是未知之數。
有委員表示,地區行政架構涉及長遠規劃,不能操之過急,「有些地區人數少,可能會辛苦一點,委員會的工作只屬地區架構重組的一部分,大眾較關心的應該是區議會選舉方式以及十八區關愛隊的組成。」
該委員估計政府於十二月會有區議會選舉的具體方案,「如相關改動需要修改法例的話,就要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才行,如立法會未能趕及修例,最壞打算可能要現屆區議員延任。」
但有現任區議員則對政府遲遲未公布區議會的改革方案感到不滿,「即使有新案,都要給時間我們籌備選舉工程,並要向一眾街坊解釋和交代。但政府一直拖延,反而令地區工作不能發揮。」另有區議員表示,希望政府不要將所有議席一刀切以委任產生,保留民選議席以維持政府、議會、市民互相監察的作用。
政圈早前曾有風聲,指未來地區工作將三軌並行,分別是關愛隊、區議會及三個地區委員會,政府會把全港十八區再劃分不同小區,招募地區團體組成關愛隊小隊,專責該小區的工作。團體須通過兩階段遴選,包括是否了解地區特性、有能力長期提供關愛服務等,才會委任他們組織小區關愛隊。
至於分區、滅罪和防火委員會功能各異,分區委員會主要籌辦、推行由政府贊助的活動;地區防火委員會則負責推動、宣傳防火意識和教育區內居民防火安全;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於各區舉辦活動,協力減少罪行。一九年區議會選舉泛民大勝,政府委任不少落選的建制派人士出任上述三個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