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聯會拒提供資料案 前常委陳多偉認罪判囚3個月
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梁錦威等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梁錦威上年已認罪並判囚3個月。陳多偉昨改變答辯意向認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陳多偉承認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被告分別為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及徐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