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機制 消費券利多於弊
在香港推出消費券的建議,早於○三年沙士過後便有人提出,希望可藉此刺激消費、重振經濟、增加就業。但當年有不少政府官員以至專家學者擔心,不少市民只會將消費券用於購買生活必需品,未能真正增加整體消費額,所帶來的刺激經濟效果只屬曇花一現。再加上推行消費券計劃的行政費用高昂,政府因而未敢採納。
隨着電子支付日益普及化,可有效提升發放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政府終於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向每名成年港人分階段發放總額五千元的電子消費券。結果在八月一日第一期電子消費券金額開始發放當日,多家有提供額外優惠的商戶門口都大排長龍,丁財兩旺。有市民直言即使現金尚未到手,已預早及增加消費,將之前因黑暴及疫情而積壓的購買力一次過釋放,出現所謂的「報復性消費」現象。

電子消費券旨在提升市民的笑顏度、幸福感等多個方面,都起了非常積極、正面的作用。
與此同時,多個過往對引入電子支付反應冷淡的行業,包括街市、酒樓、茶餐廳,以至的士司機等,都因應消費券的推出而增加使用各種電子支付工具。很明顯,電子消費券不單有助刺激經濟,對推動香港的智慧城市建設、減少因現金支付而可能出現病毒傳播風險,以至在提升市民的笑顏度、幸福感等多個方面,都起了非常積極、正面的作用。不少人就形容電子消費券乃特區政府近年罕見的「德政」。
然而,到了九月一日,即第二期消費券金額開始發放時,輿論又出現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數以千計不懂使用電腦或智能電話,只能以手寫填表方式申請消費券的市民,當中包括不少基層獨居長者,到當日才發現自己可能因填錯或填漏資料,而無法領取該五千元消費券。
為免見財化水,部分人連日來不惜長途跋涉、日曬雨淋,去到當局指定的唯一一個、並且只在一般上班時間辦公的電子消費券實體辦事處查詢和投訴。有長者直斥有關安排是「玩市民」。
今次事件反映,政府在推動任何新經濟及新科技時,不論其成效有多大、速度有多高,都不能遺忘了因種種理由而追不上有關新發展的基層及年長市民。相關填錯或填漏資料的申請表格,肯定不是在九月一日才收到或發現問題,為何不能及早應對,或最少預留足夠人手去處理呢?有關當局及負責執行計劃的外判機構,明顯是有疏忽或心存僥倖,猶幸政府從速補鑊補漏,包括延長填表申請限制,增加相關人手及辦公地點等。
不過,大家亦不應因為上述執行問題,而忘卻了電子消費券可帶來的種種好處。政府在汲取教訓,完善相關處理申請及發放金額的機制後,應考慮效法澳門,將電子消費券計劃恆常化,在社會有需要、商界願意配合,而庫房亦有能力的情況下再次推出,惠及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