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堵塞漏洞 杜絕拉布 提升管治還看政府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一及周二在北京開會,為落實全國人大「311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規定「一錘定音」。香港方面,立法會負責處理人大決定後續工作的小組委員會,亦已於上周五順利召開了首次會議,以便在人大常委會完成修訂附件工作,及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本地立法建議後,可以立即「開工」進行審議。
相關後續立法工作確實有必要全速進行,否則便難以趕及在明年三月選出新一屆行政長官的「死線」,打亂《基本法》訂明特首與特區政府每五年一任的憲制秩序。此外,由於人大決定賦予特首選舉委員會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有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更是由選委會負責選出,意味原定於今年十二月舉行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極可能需要提前,然後再隨即復辦因疫情而押後了至少一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
未來一年三場重要選舉和相關的立法程序,不單時間緊迫,而且環環相扣,中間若有任何一個步驟出現混亂或延誤,都會牽一髮、動全身,衍生種種政治、行政問題和憲制上的不確定性。

未來一年三場重要選舉和相關的立法程序,不單時間緊迫,而且環環相扣。
在另一邊廂,立法會亦於上周三火速通過了最新一批的修改《議事規則》建議,是近年第三次針對反對派的攬炒拉布行為,而對立法會的會議規程作出實質性的修訂。
今次修訂最重要是引入類似足球賽事紅黃牌的「停賽機制」。議員如屢次被裁定行為極不檢點,除了一如以往會被即時趕離會場,主席還可在取得大多數議員同意下將其「點名」,禁止有關議員履行立法會職務為時一個星期。如議員在停賽結束後仍屢勸不改,繼續搞事,主席更有權將禁賽期逐次遞增至兩周、一個月、甚至是整個餘下會期。
對於攬炒派近年假借不同理由和名目,透過提出大量休會辯論、中止待續或特權法調查等議案來燃燒議會時間,阻撓政府與建設派為市民做實事,今次修訂亦有對相關程序議案的啟動門檻、辯論優次和發言時間等,作出了全面和嚴格的規定,以防止再次被人濫用作攬炒拉布、癱瘓施政的政治工具。
人大決定有助堵塞香港選舉制度上的缺憾和漏洞,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全面落實;修改《議事規則》有助清除議會規程內的空子和不足,杜絕攬炒派在議會的拉布和搗亂行為;但即使兩者得以迅速通過落實,亦不代表香港就此可以恢復繁榮穩定,更不代表特區政府和建設派的工作,今後就會變得更為容易及輕鬆。
事實上,當上述制度問題得以撥亂反正,市民對政府及立法會的期望肯定更高,若最後政府施政依舊是失誤頻仍、錯漏百出,相關官員與建設派議員就不可能再將責任歸咎於制度或推卸給攬炒派。特區政府必須做到人大決定所要求的「切實提高特區治理效能」,建設派議員也必須自我提升,更有效地反映民意、監察施政,致力協助政府解決房屋、青年、教育、醫療及貧富懸殊等深層次矛盾。